商学院为使新进教师尽快适应教学、科研要求,提高新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发挥中老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实现教师队伍质量的全方位提升,根据武软职人【2017】9号文《关于引发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新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拟聘陈小红等六位老师为新教师导师,指导期为一年,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教师与导师结对安排
专业
| 新教师姓名
| 导师姓名
| 导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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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罗梦瑶
| 陈小红
|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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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刘珍
| 徐 珏
|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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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卜明越
| 崔德志
|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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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
| 程瑶
| 张俐娟
|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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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
| 毕扶摇
| 郑 兴
|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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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王玉娟
| 邓代琼
|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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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导师职责
1.指导新教师制定实施方案、撰写教案;
2.跟班听新教师授课,每学期不低于8学时;
3.帮助新教师明确课程定位,指导新教师把握课程内容及重难点;
4.帮助新教师掌握授课方法;
5.指导新教师撰写论文或申报课题,帮助新教师提升教研、科研能力;
6.每学期期末填写新教师导师制验收考核表,接受学校考核。
三、新教师职责
1.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备课,完成实施方案、教案等基本教学资料;
2.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熟悉高职教育理念、教学方法;
3.每学期跟班听取导师授课不低于4学时,听取其他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讲课不低于6学时。
4. 每学期期末填写新教师导师制验收考核表,接受学校考核。
5. 指导期结束提交一份书面总结报告。
其他事项参照新教师导师制协议书办理。
商学院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