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校纪委书记郭友鹏深入商学院调研,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
郭书记听取了商学院主要负责人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1)基层组织建设责任(2)意识形态思想动态责任(3)党风廉政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确保不出问题(4)稳定责任(教职工思想稳定、学生安全)。
第二,措施要得力。(1)对学校布置的工作,要落实、安排、督促和检查 (2)要有痕迹管理,平时工作做了就应该及时记载。
第三,要有效果。(1)解决两张皮的问题,要和学校中心工作联系起来(2)做学生工作和学生培养联系成一体,保证质量(3)解决基层组织战斗力的问题,做合格党员。